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第一批“零证明”事项清单
文章来源:市供销社发布日期:2020-12-16
《清单》中共涉及市本级证明事项48项,其中涉及“市级农业新型主体资格(农业龙头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)认定”的事项详见下表:
葫芦岛市第一批“零证明”事项清单(申报承诺)
序号 |
证明名称 |
证明开具单位 |
审批服务单位 |
涉及的办理事项或证明开具条件 |
取消方式 |
1 |
企业开户行出具的企业有效信用证明 |
企业 开户行 |
市农业农村局 |
市级农业新型主体资格(农业龙头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)认定 |
申报承诺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