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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第一批“零证明”事项清单

文章来源:市供销社发布日期:2020-12-16

  《清单》中共涉及市本级证明事项48项,其中涉及“市级农业新型主体资格(农业龙头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)认定”的事项详见下表: 

  葫芦岛市第一批“零证明”事项清单(申报承诺)     

序号 

证明名称 

证明开具单位 

审批服务单位 

涉及的办理事项或证明开具条件 

取消方式 

1 

企业开户行出具的企业有效信用证明 

企业 

开户行 

市农业农村局 

市级农业新型主体资格(农业龙头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)认定 

申报承诺